
沙田镇知名的大型楼盘“利澳花园”因资金链断裂,早在2012年就被认定为“烂尾楼盘”,当时1000多名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。昨日,记者从市第二法院获悉,利澳花园开发有限公司(简称“利澳公司”)及其法定代表人崔志光被提起公诉。2004年起为解决资金周转问题,崔志光借用他人名义虚假购房,骗取银行超千万元贷款,被控骗取贷款罪。
公诉机关指控称,现年56岁男子崔志光在2004年至2006年任“利澳公司”法人代表期间,通过借用他人名义虚假购房的方式从两家银行骗取多笔贷款。2013年4月11日,东莞市公安局因崔志光涉嫌诈骗罪对其监视居住。同年8月2日,崔志光被东莞市公安局逮捕。
根据检察机关查实,2004年11月3日,崔志光借用王某的名义,签订购买自己开发的楼盘“利澳花园”某商品房合同,后以王的名义向东莞某银行厚街支行按揭贷款130万元,银行于同年12月22日放款至利澳花园账户内。
2006年,崔志光采取类似手法,先后6次借用不同的他人名义,签订购买利澳花园6套别墅的合同,后以他人的名义向银行分别按揭贷款,每笔贷款从151万到254万元不等。银行均已于当年将上述款项放款至利澳花园账户内。几年间,崔志光用此方式骗取贷款超过千万元。
2007年10月份,崔志光将上述其中三套别墅卖给市民王先生夫妇,王先生一次性付清三套别墅房款。但直至2012年8月仍未能办理房产证,王先生夫妇报案。次年4月9日崔志光被抓获。破案后,涉案两家银行均未能收回上述贷款余额。
公诉机关认为,崔志光作为“利澳公司”法定代表人,骗取银行贷款后给“利澳公司”使用,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。“利澳公司”的行为涉嫌单位犯罪,崔志光作为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,应当以“骗取贷款罪”追究其刑事责任。市第二法院预计在今天上午公开开庭审理此案。